广东:广州房屋建筑全部使用新材料可获100%退款
(来源:中华建设报)
今后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但工程完工经验收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预收款可100%返退。昨日,广州市城乡建委印发了《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基础部分),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时,应提交已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专项基金按申请工程施工许可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缴纳。但建筑工程完工后,经核实若建筑工程全部(含基础部分)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专项基金预收款将100%返退。
据了解,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包括引进、新建、扩建、改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和补助;新建或改造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项目及公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和推广等。
河北:步入住宅建筑节能新时代
(来源:中国建设报 )
近日从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自今年10月1日起,唐山市、保定市将率先执行75%住宅建筑节能标准,标志着河北省将进入“四步节能”住宅建筑节能新时代。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住宅建筑执行的是65%的节能标准,即在当地1980年-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约65%的能源。据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程才实介绍,国家在1986年出台了30%的节能标准,这一阶段称为“一步节能”;1995年,国家将节能标准提高到50%,称为“二步节能”;目前我国普遍执行65%的节能标准,称为“三步节能”;执行75%的节能标准,称为“四步节能”。按照目前河北省每年新增住宅建筑面积3000多万平方米计算,如果全部执行75%节能标准,每年可节约标煤约50万吨,对于节能减排意义重大。
近年来,河北省在建筑节能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目前,该省已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90个、建筑面积1085.46万平方米,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达到1.4亿多平方米。
河南:出台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规定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
8月1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以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拆后3个月还不开工的应予以绿化。
该《通知》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是实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各类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内容。此外,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措施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共同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应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交底。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或施工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停工,施工单位撤离施工现场的,其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不确定的待建场地,其扬尘防治工作由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负责。同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把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纳入对管理对象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中,对完不成扬尘防治工作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对工作消极被动,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给予严肃问责。
该《通知》要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设置不低于1.8米(临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的连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池和定性化车辆自动冲洗装置,保证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适时洒水和清扫,防止扬尘。
广西:梧州要求新建筑用可再生能源
(来源:中国建设报 )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了解,梧州市2012年8月获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得5000万元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并要求到2014年底完成200万平方米的示范应用面积建设。去年,该市发布并开始执行《梧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意见》,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经论证符合条件的,必须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进行规模化应用。
目前,梧州多个建筑项目正在推进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有很多项目选择水源热泵集中空调和热水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其中,进度较快的旺城广场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为16.2万平方米,水源热泵机房的系统设备和商场部分的空调末端系统基本安装完成;由商务酒店和住宅组成的合富花园小区项目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为7.5万平方米。精通能源站为周边公建和居住建筑提供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源服务的新建能源站,可服务的建筑包括精通盛世花园、红岭大厦、市职教中心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60万平方米的三祺城项目也在开展前期工作。
下半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控平台,对项目进行远程监控,并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施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处于监管中,保证应用效果和工程质量,确保在2014年12月前完成目标任务,迎接国家验收。
江苏:淮安可再生能源促“绿建”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
2011年,江苏省淮安市被国家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绿色建筑实践开始从示范阶段步入广泛应用阶段。随着政府推动力度的加强,以及这一概念为更多人认识和了解,淮安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加速期。自2014年起,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将全面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淮安市自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以来,两年时间内实现太阳能光热利用、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660万平方米,其中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面积80多万平方米;可实现年替代常规能源6.1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34万吨。
国家实行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认证制度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级别,其中三星级是最高的级别。目前淮安市已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89个,有19个项目取得全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星级认证,节能75% 85%的三星级项目有1个,节能65% 75%的二星级项目有11个,节能50% 65%的一星级项目有7个。其中,金润城、清江人家等4个住宅项目获得二星级认证;清江华府、绿地二期高层、康居花园经济适用房等住宅项目获得一星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