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厦门、泉州保障性住房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来源:福建省政府网站 )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福建省气候变化明显。最近50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上升了1℃左右,高温日数增多,低温日数减少。对此,福建省发改委近日出台《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对福建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纲领性指导。
福厦泉等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规划》提出,福建省要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控排技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有效控制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控制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鼓励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以及各种节能低碳的新型墙体材料,全省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充分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进三明、南平、宁德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重点改造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屋顶和外窗。
《规划》表示,福建省将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低碳能源供应与服务体系。调整和优化化石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加快天然气接收站、汽车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适时启动建设厦漳泉、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
在控制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规划》提出要建设节能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厦门、漳州、泉州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试点,推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实现市内短途客运公交化运营。推广福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经验,完善城市慢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适时启动厦漳泉、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各区域中心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及公共服务性物流园区建设,逐步形成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运输站场体系。
同时要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逐步扩大城市非“绿标车”限行范围。
此外,福建省将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城镇、园区、社区、产品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探索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低碳发展;组织开展一批低碳社区试点,在基础设施、楼宇建筑、运行管理、生态环境、社区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绿色低碳示范,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选择一批商场、宾馆、餐饮机构、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
江苏:连云港保障房推广节能新技术
(来源:中国建设报 )
在加快城市建设过程中,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把建设绿色保障性住房作为促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优先部署推进。目前,该区正在建设的21.8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全部严格按照省《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确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筑节能标准超过65%。
“建筑的能耗主要在于门窗、墙体和屋面,目前我们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窗户和阳台门玻璃全部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另外,楼房墙体、架空层顶板均做了约10毫米~20毫米的保温砂浆,以增强房屋的保温隔热性能;对于屋顶,除在既有建筑的屋顶铺设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外,还加设了进口油毡瓦屋顶保护。”在滨海佳苑保障性住房小区正在建设的廉租房现场,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安介绍说。该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优先加强节地、节材、节能、节水技术研究,采用节约土地资源的规划设计,全面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墙材、新产品、新工艺,墙体自保温、节能门窗、外遮阳、保温装饰一体化、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等技术和产品在保障性住房建筑中已被广泛应用。在此基础上,该区制定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政策,随时监督和检查保障性住房建筑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
北京:启动低碳社区试点建设
(来源:中国建设报 )
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目前,北京已经基本完成了低碳社区技术评价导则的编制工作,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开征集意见。
据了解,2014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国家低碳试点省市要率先垂范,大力推动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结合国家要求和本地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总体安排,北京积极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公开征集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单位,多家社区踊跃报名参与,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东城民安社区、西城丰汇园社区、朝阳泛海国际南社区、昌平新龙城社区、房山加州水郡社区5家社区的发展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较大、创建思路明确、创建积极性高,入选首批低碳社区创建名单。
据专家初步测算,通过创建低碳社区,每人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0.7吨。这5个社区共有2.2万户,6.4万人,通过创建活动,预计每年可减少4.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广东:广州对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予以节能补贴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州市政府25日出台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并按照节能量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方式,是指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一系列节能服务,在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基础上,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取得利润的运作模式。
当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费用列支、入帐方式,解决了公共机构从能源节约费用中支付节能服务费问题;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签订、能耗基准确定、项目验收等实施流程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节能服务公司征集遴选制度;制定了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的具体措施。
《管理办法》提出由广州市发改委安排资金对此类节能改造给予补贴。按照合同存续期内产生的节能量折算标准煤,分三档对公共机构进行一次性财政补助:节能量不超过100吨标准煤的,补助5万元人民币;节能量超过100吨(含100吨)标准煤但不超过200吨标准煤的,补助10万元人民币;节能量超过200吨(含200吨)标准煤的,补助15万元人民币。
广西:打造“绿色”保障房提升居住品质
(来源:人民网)
8月20日,柳州市144户低收入困难群众领到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祥新居的新房钥匙,他们将陆续入住北祥新居公租房廉租房住宅。和以往分配的其他保障性住房不一样,北祥新居是柳州市首个分配入住的“绿色”保障房住宅,更加节能环保和舒适宜居。
北祥新居是广西打造的众多绿色保障房之一。从2013年起,广西新设计的保障性住房在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提升居住品质。2013年广西在全国率先将保障房绿色建筑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广西14个设区市有效推进执行绿色建筑业务,共有10个项目执行绿色标准,占执行绿色标准项目25个的40%。
桂磨安居小区是桂林市首个交付使用的绿色建筑保障房小区,于2013年11月交付使用。据了解,小区统一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每年大约有8个月可以免费使用热水。小区建筑材料选用绿色环保型,外墙设置保温砌体,安装双层中空玻璃塑钢窗,采用节水节能型洁具和灯具,可减轻入住家庭日常水电开销负担。
绿色“保障房”是否会增加建安成本最终造成入住群众的居住成本增加?专家表示,“绿色”建筑重在设计理念的节能环保,也会使用部分节能材料,但成本相较于普通建筑不会增加太多。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大约会增加十几元到几十元。但在竣工使用后,绿色建筑能减少耗能、降低运营,从而达到降低居住成本的目的,并且更加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