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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快讯】海南、福建、北京、安徽、陕西
时间:2014-08-05 作者:gbcs 点击:

   海南:编制绿建评价标准体系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海南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日在海口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省内外20余名绿色建筑方面的专家学者集中对编制《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建言献策。

  会议认为,《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要以全省强制实施绿色建筑项目为对象,以满足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为目标,从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挑选适合海南地域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指标,将其分配至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的各阶段,提出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阶段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审查要点,为建立海南省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而编制《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则要在总结近年来海南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小区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成功案例,切实引导全省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和小区建设质量,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资源节约的居住环境。

  福建:检查绿建项目实施情况

  (来源:《中国建设报》 )

  日前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预计从8月中旬开始,对福建省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等四类项目(简称“四类项目”),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中进度滞后的项目和今年新调整的项目(简称“示范工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计划进度和投资进展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的方式是:“四类项目”实施情况检查主要到规划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查阅规划或设计文件资料;“示范工程”项目检查采取现场实地查访方式,确保“四类项目”严格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督促“示范工程”按时序进度建设。

  北京:鼓励节能改造严惩耗能超标 公共建筑“两连超”最高罚10万元

  (来源:《中国建设报》)

  “公共建筑未按规定进行节能改造、连续两年超过年度能耗限额20%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是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规定的。

  据了解,同2001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相比,新办法监督管理的行为主体更为广泛,涉及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及改造等环节,并对7类具体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处罚力度也有所加大。

  新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告知义务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未按照规定同时进行相关节能改造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新办法还规定,凡北京市开展的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节能改造、可再生资源应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以及绿色建筑等项目,均可获得民用建筑节能补贴和奖励。

  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第三产业比重已超过75%,“十二五”规划中建筑节能目标占北京市节能总量目标的41%。“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须实现下降12%的约束性目标。从今年起对节能空间较大的、3000平方米以上(含)且公共建筑面积占该单体建筑总面积50%以上(含)的公共建筑设置耗电限额。今明两年北京公共建筑电耗限额指标较2009年~2013年电耗量均值分别降低6%、12%。

  安徽:拟出“绿色建筑设计”新规 开发商和买房人均有望获补贴

  (来源:《南京日报》 )

  在上周六举行的“绿色低碳健康人居——中国2014绿色地产发展高峰论坛”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士透露,明年起我省将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对绿色建筑做出进一步规范。

  “具体来说,就是达到一星、二星、三星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计划分别奖励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有望获得不低于1000万元的补贴;热泵系统水资源费减免,节能建筑单体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计划给予0.1—0.2容积率的奖励,从而鼓励开发商对绿色建筑的推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孙晓文主任介绍,按照规划,到2015年,江苏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按照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必须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另据透露,除了对开发企业进行补贴及奖励之外,我省还将考虑对购买成品房的居民实施补贴。据了解,早在2012年,扬州市便宣布从当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的不同,分别给予“房屋合同价款”4‰、5‰、6‰三个不同梯度的奖励。该政策未来有可能在全省推广。在补贴的具体方式上,除扬州市的直接补贴之外,还可能对成品房装修部分的契税予以免除,以减轻购房者的买房压力。

   陕西:咸阳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

  陕西省咸阳市着力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发布了《咸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该市从2014年5月起,凡政府出资建设的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社会出资建设的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及施工。否则,将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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