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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快讯】广东、福建、浙江、江苏、陕西
时间:2014-05-28 作者:gbcs 点击:

   广东:广州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从广州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广州新建项目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据统计,去年广州市共完成绿色建筑设计备案506项,建筑面积1379.0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建筑节能成效进一步巩固,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100%执行节能标准,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8%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达到260.34万平方米,超过预期目标的73.5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稳步推进,比上年增长33.67%,共实施改造207.15万平方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标准,将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纳入新型城市化发展重点,顺利完成既定目标,通过严格的年度考核成绩斐然。萝岗、荔湾及天河区最终考核得分位列全市前三位。

  福建:泉州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来源:中国建设报 )

  福建省泉州市积极推进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以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为重点,大力推动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建设。目前,已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项目、水源热泵示范项目等337.7万平方米。

  据悉,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建筑一体化、利用水源热泵技术减少空调用电量等,具有清洁环保、高效节能的特点。泉州市太阳能、浅层地能、水能等多种自然资源条件十分丰富,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优势明显。2011年,泉州市获批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补贴高达6000万元,加上本级财政承诺在示范期内安排的配套资金1000万元,共投入7000万元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石狮服装城光伏发电系统”项目被列入国家级示范项目。这些试点工程起到了引导带动作用。此外,该市还拥有鼎日光电、豪华光电、金保利等多家太阳能生产企业以及一大批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产企业。去年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总面积应达到300万平方米左右,已顺利完成。

  浙江:台州市多举措落实市区城市亮化节能工作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城市管理处在对市区亮化情况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出台了城市照明节能措施(意见征求稿),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一、在确保功能和效果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亮灯数量和时间。道路照明应全面推广半夜灯,主次干道实行双回路供电,分全夜灯回路和半夜灯回路;支路、工业区和生活区路、路幅较窄的街道采用半夜单边变灯方式。

  二、选用发光效率高的光源。光源节能主要取决于它的发光效率,但光源的选用不能单纯从光效出发,而应根据显色指数、使用寿命、启动特性等综合考虑,合理运用。选择光源的原则:尽量减少白炽灯的使用量;推广使用细管型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逐步减少高压汞灯的使用量,特别是不应随意使用自镇流高压汞灯;积极推广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

  三、选用优质高效的灯具。灯具性能对节能至关重要,主要是灯具效率和配光的作用。因此,选择灯具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应有较高的利用系数;合理选择灯的配光;优先选用块板式灯具;尽量选择不带附件的灯具;尽量选用具有高保持率的灯具。

  四、对所有变压器输出电压进行检测、调档,使输出电压为额定值。若无法调低,可采用省电机进行降压节能。

  五、推广使用电子镇流器,选用高科技节能产品,如省电机、可调压的电子镇流器、微电脑路灯节电仪、单灯电源控制器等。

  六、对光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制订相关的标准和措施,在发展夜景照明,美化城市的同时,加强城市光污染的控制和管理。

  七、将建筑亮化节能措施、景观设置统一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项目。

  江苏:大力推进绿色施工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城市发展规模的扩大及发展速度的加快,城市建设工地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也逐渐引起关注。近年来,江苏省一直大力倡导建筑领域绿色施工活动,不断加强对全省绿色施工活动的支持与指导,明确到2015年,全省范围内50%的在建工地要达到绿色工地施工标准。

  绿色施工作为实现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从2012年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下发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相关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建筑工地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研究,指导施工企业从降低扬尘、减少噪声、垃圾处理、定额用料和施工用水等关键环节做起,依靠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实现“高效、低耗、环保”生产。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绿色施工的理念逐渐得到普及,不少施工工地面貌实现了“大变样”。

  如正在建设的天宁科技促进中心楼体被绿色网罩覆盖得严严实实,工地主次干道路面已经全程硬化,旁边闲置的空地上种满了花草,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也做了全面覆盖。工地还配备了洒水车,专职人员每天整理保洁至少3次,晴天保证洒水4次以上。施工现场整洁干净,往日的“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的工地景象不见了踪影。

  在实际施工中,节能环保的绿色施工理念在工地上随处可见。施工现场设置两个雨水收集池,初步测算施工节水率可达到95%,投入使用以来共节水38450吨,大约节省水费13.45万元。工地办公区、宿舍区及施工现场安装节能灯具800多套,照明100%采用节能灯具,干道两侧伫立着太阳能路灯,垃圾桶均用废弃的防水材料桶做成,实现废弃物品的循环利用。(

  陕西: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新修订的《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明确,省级园林城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

  按照省级园林城市新标准,陕西省设市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3%、38%和8.5平方米;县城“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1%、36%和8平方米。新建居住区(2002年(含)以后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城市内800米至少有一处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至少有一座面积达到8公顷以上(县级市及县城为3公顷)的城市综合性公园。设市城市每平方公里至少拥有公厕4.2座以上,县城每平方公里至少拥有公厕4座以上;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大城市达到70%以上、中等城市达到60%以上、县城达到40%以上。

  按照规定,陕西省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具备“已制订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规划并开展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已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程序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破坏绿化成果事件”等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在每年5月底前均可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对获得“陕西省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每3年复查一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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