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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快讯】福建、江西、黑龙江、重庆、山东
时间:2014-05-14 作者:gbcs 点击:

  福建:厦门可再生能源助力绿建

  (来源:中国建设报 )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转发了由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等制定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力争在2015年底之前基本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相关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集体式工厂宿舍等热水消耗量大的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并应实现与建筑一体化。市、区两级发改、财政、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应确保学校、医院的项目落实到位,并做好资金保障;逐步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充分利用当地海洋资源,大力推广海水源热泵技术;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该市不断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根据方案,2014年底以前,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业主单位要完成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诊断;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项目,继续推行“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

  江西:光伏发电可获补贴

  (来源:中国建设报 )

  从江西省能源局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全面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

  根据《方案》,2014年江西将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方案》提出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 万家屋顶项目除外 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其中补贴标准为每度电0.2元、补贴期20年。

  江西省还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独立光伏电站项目均取消核准审批,简化为备案制且全部下放到设区市一级进行备案;补贴发放实行普惠性补贴政策,项目按计划建成并验收合格即可享受省级补贴,不安排其他审批程序。

  黑龙江:哈尔滨“绿色化”改造既有建筑

  (来源:中国建设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对城区内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节能改造计划。这项计划的实施将对市区内的雾霾治理、减少碳排放、提升居民居住和生活质量提供有效帮助。据悉,首个试点建设的河柏小区项目将于今年9月末完工。

  据介绍,既有建筑“绿色化”节能改造就是利用太阳能和天然气代替原有的煤炭取暖,当太阳能不足时,采用天然气锅炉供暖,并对小区建筑围护结构、屋面顶层加固、保温及防水、庭院及配套设施、小区智能化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升级改造,达到节能减排和改善建筑质量的效果。目前,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联手推进。据悉,河柏小区“绿色化”节能改造将分两期施工,两年内1800户居民将住上节能、保温的暖屋子。

  重庆:黔江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来源:中国建设报)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全区将以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建筑节能产业等为抓手,全面提升黔江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

  《意见》指出,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项目,将严格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民新村和特色院落建设,也将因地制宜地使用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技术。

  同时,今年黔江区拟培育1个以上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培育1至2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个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个以上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组织实施1至2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同时,黔江区还将加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现场显著位置真实、准确地公示节能性能、措施及要求等建筑节能基本信息。

  山东:德州今年新开工8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今年德州将确保新开工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施等;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规模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主要包括: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列入范围的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达到一星级要求。

  今年,德州市继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管理模式,鼓励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示范向区域发展转变。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开工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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