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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快讯】江苏、山东、湖北、陕西、天津
时间:2014-04-30 作者:gbcs 点击:

  江苏:《苏州高新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出台 最高奖励100万元

  (来源:扬子晚报 )

  根据最新出台的《苏州高新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高新区将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创建“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区”和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广泛“萌芽”,高新区准备了多样奖励政策。比如对获得国家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同时采用地源热泵、集中式太阳能光热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项目最高累计奖励60万元,对采用单项技术的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按照规划,高新区还将推动绿色建筑技术的产业化,培育相关的工程机械、电子装备等制造产业,以及咨询、设计、建设、测评等服务产业。

  •   山东:青岛绿色地产成为青岛楼市发展新动力 须满足6项标准

  (来源:威海政府网)

  绿色建筑三年行动。2013年,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青岛市出台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根据《青岛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创建中德生态园等3个以上绿色生态示范区,创建绿色生态示范社区3个以上。

  为了保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从2014年起,青岛市对城镇新建建筑实施“史上最严”的强制性节能标准,全市所有新建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所有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根据规定,今年起,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安装分项用能监测系统,鼓励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在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将全面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测体系建设,同时对一些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进行改造,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土地出让先过“绿色”关。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为了切实推进绿色建筑,青岛市还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今后我市在土地出让中,除了对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提出具体要求外,还将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并作为土地招拍挂前置条件。

  此外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将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标准。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同时,开展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标和能源消耗权交易机制研究,逐步建立建筑能源消耗权交易市场,争创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城市,推动公共节能改造。

  商品房绿色建筑可获奖励。目前,虽然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已经出台不少,但针对普通商品房在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发展,国家一般采用鼓励方针。以青岛为例,2013年提出三年绿色行动,2014年推出强制性要求,这大都是针对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市绿色建筑工作,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研发推广,从2011年开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设立了“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研发推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等。

  这项奖励资金根据绿色建筑项目的不同星级进行奖励。对于居住类建筑来说,如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40元奖励,单个项目150万元封顶(依据获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面积决定);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100万元封顶(依据获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面积决定);获得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20元奖励,单个项目60万元封顶(依据获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面积决定)。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奖励金额的50%,工程项目竣工后,可获得剩余50%的奖励资金。

  •   湖北:绿色建筑扩展到13个市州

  (来源:新华网 )

  房屋通过“穿衣戴帽”节能65%以上,小区夏季自然通风,收集雨水用于绿化浇灌……类似的绿色建筑离人们又近了一步。从省住建厅获悉,去年,武汉等11个市州超额完成建筑节能及墙材革新工作任务,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累计总数达到65项,覆盖区域扩展到13个市州。这一成绩使我省及武汉市连续第8年受到住建部表彰。

  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介绍,去年全省城镇新建节能建筑5460.01万平方米,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100%,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98.2%,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面积1727.47万平方米,其中武汉市占近90%。全年共有3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项目752个,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4.85万平方米,新型墙材占墙材总产量达82%,新型墙材工程应用率达到89%。

  •   陕西:以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产业化力促建筑节能

  (来源:艾肯家电网 )

  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陕西省将通过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建筑产业化、建筑节能立法等多项举措推动陕西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着力提升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也让绿色建筑发展为全省城镇化建设提质增效。

  以全省城镇化建设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

  “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无疑绿色建筑将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陕西省将通过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机制,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建以及西安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小城镇建设;制定公布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色小城镇建设评价标准。指导西咸新区、安康市等,建设国家和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在重点县城、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推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法规建设

  为了完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陕西省今年计划按期完成立法计划确定的《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提出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等立法建议。全面推动《陕西省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三个标准的实施。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规范管理。

  同时,陕西省还将大力推动建筑节能材料产业化,推进建筑节能项目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建筑节能工作体系,为建设美丽陕西作出更多贡献。

  •   天津:修订《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

  (来源:天津建设网)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指导方针和《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当前建筑节能的需要,我委组织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行业协会等单位修订的《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T 29-88-2014),将于2014年6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该《规程》调整了节能保温系统性能检测项目,增加了保温材料的种类和防火隔离带系统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用主要材料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该规程对我市建筑节能工程的建设和工程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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