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绿建CHANGSHA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省市快讯】江苏、广东、重庆、广西、湖北
时间:2014-04-14 作者:gbcs 点击:

  江苏:盐城着力打造绿色建筑新亮点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江苏省盐城市以“聚龙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加快推进节能减排。

  目前,该市正加快引进国内外成熟的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对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的引导和培育力度,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各建立一个建筑产业化基地(园区)。大力度推广使用标准化门窗、高强度钢筋、高性能混凝土。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项目试点执行75%的节能标准。

  近年来,盐城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政策激励,着力强化监管,相继成功申报创建了3个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1个住建部试点智慧城区,2013年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成为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市,目前已获绿色建筑标识18项,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今年,该市将重点推进省绿色建筑示范市创建实施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节约型城乡建设十大工程,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明确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或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均需执行一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并按投资性质、工程规模提出了实施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指导规定。

  广东:《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部分内容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基本原则

  《条例》对此有具体规定: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以优化建筑设计,提高建筑物耐久性,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废弃物的产生为原则;在工程设计文件中应当明确要求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以及新型墙体材料,在保证结构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等工艺或者产品;在施工环节,鼓励施工单位采用金属模板、喷洒批荡等施工工艺,禁止采用列入强制淘汰目录的施工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推行建筑工业化,提高预制构配件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率等等;在建筑物拆除环节,也有专门就拆除既有建筑物的具体规定。

  减排和利用的优惠政策

  市政府应当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给予政策优惠或者资金补贴;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全部用于支持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回收利用活动;检测合格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列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等等。

  八大制度确保减排利用的实施

  一是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废弃物内容审查备案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根据《条例》以及有关设计规范对建筑废弃物减排设计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不合格的,由设计单位改正后重新审查。

  二是实行新建项目和既有项目拆除废弃物处理方案施工备案制度。《条例》将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改为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制度,要求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的拆除,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推行住宅一次性装修制度。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装修应当一次到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场所装修完成后八年内不得重新装修。确需重新装修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

  四是实行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建筑废弃物的分类情况、排放数量、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收取建筑废弃物排放费。

  五是建立建筑废弃物运输联单管理制度。

  六是实行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根据“使用量大”、“附加值高”、“国外有应用实例”、“安全性顾虑较低”等四项基本因素,明确规定某些工程应当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建材。

  七是推行建筑余土交换利用制度。市主管部门建立建筑余土调剂信息平台,鼓励不同工程项目建筑余土的交换利用。

  八是推行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制度。鼓励具备现场分类条件的施工单位按照分类要求结合施工或者拆除步骤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

  强制使用的具体规定

  《条例》做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优先选用建筑废弃物作为路基垫层。

  二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非承重结构部位施工,应当在同等价格以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市主管部门可以对政府投资工程与其他工程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比例做出规定。

  三是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以及预制构配件等生产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当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

  重庆:装配式砼构件施工标准通过审查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近日,由重庆市质监总站、重庆住建共同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庆市装配式住宅混凝土构件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通过审查。

  标准审查委员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材料学院、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建工集团等7位教授级高工组成。专家们对该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认为该送审稿技术要求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规范重庆地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具有指导作用。同时,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进场、施工准备、安装、防水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施工及验收要求。最后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要求编制组按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尽快形成报批稿,报市建委批准发布。

  广西:完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机制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广西将进一步完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机制,将推广应用管理工作向县级城市延伸,鼓励14个设区市有条件的地方,对大型高层建筑物和大跨度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这是近日在南宁召开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12年年初,我国提出在全国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到2015年底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截至目前,广西已提前超额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目标,全区高强钢筋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80%以上,部分项目达到95%甚至100%。

  为加强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广西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纳入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与工程设计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在编制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中,广西还将400兆帕级高强钢筋列入定额项目参考基价和各设区市在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

  “市一级建筑项目大多由实力较强的设计单位设计,应用高强钢筋的情况较好。但在县一级,许多项目建筑规模小,多由一些较小的设计单位设计,不一定能很好地执行强制推行高强钢筋的规定。”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今年广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工作重心将向县级城市延伸,加大高强钢筋推广力度。

  目前广西全区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已普遍采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在市政工程项目中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中,已部分使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对于地震易发区和有抗震要求地区,从设计源头已强调使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湖北:智慧城市指导意见发布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2012年,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2号),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经过两批试点申报及评审,湖北省共有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咸宁市、黄冈市及武汉市江岸区、蔡甸区等五市二区被住建部列为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试点。为抓好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细则(试行)》,结合湖北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把握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完善法规标准和扶持政策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推广

  六、推进试点示范和考评监督

Copyright © 2012 长沙绿建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6257号
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438号璟泰楼5楼
电话:0731-85786665 传真:0731-85786656 邮箱:hr@gb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