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绿色建筑设计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绿色建筑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设计。
通知明确,从今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审查。
通知要求,全区各甲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今年要开展绿色建筑设计,11月底前至少完成一项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各设计单位要深刻领会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建筑设计意识,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设计导向,切实在绿色建筑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此外,广西还强化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和运行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川:成都新开工工地要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近日,从市建委获悉,为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实现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达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要求,稳步推进绿色施工工作,该委发出了《关于建筑工地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绿色施工是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绿色施工是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其施工要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5个方面,强调的是从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四节一环保”理念,其实质是要保证一切施工生产活动能满足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而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垃圾的产生也在快速增长,建筑工程施工带来的噪声、扬尘污染也在不断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大量的施工用水也为城市增加了巨额负担,为此,推行绿色施工是治理施工环境污染,更是深化施工现场环境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施工工作,续建工程要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工地施工特点、岗位特色,制定本项目、本岗位的绿色施工措施,由项目部统一实施。新开工的工地要从施工组织设计入手,编制完整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实时检查,保证绿色施工不走过场。现场也可通过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使用新工艺等手段全面达到“四节一环保”的绿色施工要求。同时,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在绿色施工实施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四节一环保”主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建设单位应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和目标
《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在绿色施工工作中负总责,应制定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制度和目标,建立绿色施工现场考评检查制度,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包括限制降水、控制扬尘、绿色运输、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等),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绿色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绿色施工过程实施监理。施工单位要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其内容涵盖绿色施工管理和“四节一环保”要求,并制定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各区(市)县要在今年培育1—2个绿色施工示范工地,以样板引路,不断规范绿色施工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绿色施工长效管理机制,为2015年在我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打下坚实基础。
甘肃:兰州着手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政府下发并启动实施《兰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未来兰州的建筑都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今年起,兰州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全面推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明年年底,30%的城镇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方案》明确,建筑施工中,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三县五区建成区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严禁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方案》还明确,2014年采暖期,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量计价收费。实行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过程闭合式管理,全面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研究采用按小区或楼宇用热量计量收费。实施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供热企业市场化经营,理顺热源、管网、用户关系。对高耗能建筑进行曝光公示,对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运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新疆:乌鲁木齐新举措推新墙材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推广应用新墙材,乌鲁木齐市墙改办今年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的配套,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主要工作及其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根据乌鲁木齐市的发展现状,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企业进行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的监管和制度建设,通过诚信体系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三是为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做好新墙材基金的征收返还工作权利的下放。四是根据墙体材料建筑节能发展趋势,加大对新墙材节能科研的投入,研制开发新的节能墙改科研项目和编撰相关的标准图集规范,推动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技术进一步提高。
陕西:划定“限黏禁实”标准线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推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陕西省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全省“城市限黏、县城禁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划定了各市、县、镇的“限黏禁实”标准线,并制定了目标任务和相关保障措施。
按照要求,陕西省各城市需积极开展和加大“限黏”工作力度,逐步淘汰黏土成分20%以上的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其中,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商洛等城市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限黏”目标任务。其他城市要按照相关标准,淘汰孔洞率28%以下的烧结多孔砖和孔洞率33%以下的烧结多孔砌块,降低建筑材料中黏土使用总量,并逐步实现“限黏”目标。县城则需依据省墙改办印发的《县城“禁实”检查验收标准》,制定本县“禁实”方案,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自查和资料归集整理工作。各设区市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积极引导乡镇、农村自建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及农村逐步推进“禁实”工作。
此外,陕西省还结合重点镇建设、旅游文化古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每年支持3~5个自然村实施新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项目。该省要求各地市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共同推进项目建设;鼓励技术革新,促进新墙材领域节能降耗;开展新墙材生产示范线建设,促进企业科技研发,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降耗。
该省还因地制宜依法推进和鼓励新型墙材推广。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要依法推进“限黏”和“禁实”,综合考虑当地实际、产业布局和新型墙体材料行业节能潜力,研究切实有效措施,明确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统筹兼顾当地的资源状况、气候条件以及建筑结构等因素,研究节能节地利废、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满足建筑市场对新墙材的需求。通过宣传手段介绍新型墙体材料的优越性能及新技术、新工艺,宣传“限黏”和“禁实”的重要意义,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不良记录和诚信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录入企业和个人档案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