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出台 提出全域推行绿色建筑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要以绿色施工、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为重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案》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在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提出2015年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建筑政府监管、技术保障、政策激励、社会宣传、产业联动机制;成都市实现年人均建筑能耗不超过1.2吨标准煤,年人均建筑水耗不超过50吨,年人均建筑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3.2吨,新建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多、中高、高层分别不超过43、28、24、15平方米,新建居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力争实现污水处理率95%以上。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到2015年,成都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总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到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6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4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年节能量7500万千瓦时,年常规能源替代量2.4万吨标准煤。
制定8项重点任务达成目标
《方案》从建筑规划、节能改造、绿色交通灯方面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首先是做好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工作,并推进片区试点示范工作,确定城北改造片区、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为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结合小城市、特色镇和一般镇建设,创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确定蒲江县寿安新城、大邑县安仁镇和新场镇为首批绿色低碳示范重点小城镇。到2015年,在成都市近郊区、远郊区创建4—5个市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到2015年底实现成都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引导和推广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节能照明、自然采光等农房节能技术。推进沼气等生物质能利用,规模达到300户及以上的集中居住点开展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每年建设集中供气工程5处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技术,自2014年起,在全市推行渗水道路、雨(污)水收集利用系统、太阳能公共照明等绿色基础设施试点示范,每个区(市)县每年完成不少于5个示范项目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全面推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市雨(污)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并且实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并且要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建设,在中心城区外围设置停车换乘(P+R)停车场,构建高效的停车换乘系统;建设智能交通“1+6”系统,降低交通能耗,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化交通运输装备结构;建设由“人+绿道+自行车”构成的城镇慢行交通系统。
广东:深圳住宅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有补贴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公示了2014年度第一批深圳市太阳能屋顶计划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深圳万科第五园七期等3个项目可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据悉,“十二五”期间,深圳将实现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替代常规能源1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量21万吨的目标。首先,深圳将新建民用建筑规模化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后新建民用建筑,凡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均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政府并给与一定补贴。对于12层及以下的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覆盖全体住户;12层以上的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覆盖不少于12层的住户且屋顶全部铺设太阳能集热板。鼓励太阳能热水系统覆盖全体住户。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广西:2014年将扎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近日,从召开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西将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广西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但也面临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确定了到“十二五”末,全区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8000套的目标。今后两年,要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将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
据悉,自今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南宁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年内力争完成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培育1个绿色生态城区试点。2014年完成建筑节能45万吨标准煤,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7.5%,切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应用、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
江西:扎实有效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网)
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有效地推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全省建筑节能、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江西省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出台了《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该省萍乡市、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和婺源县,入选国家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有21个项目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16个项目已并网发电。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南昌市、鹰潭市、宜春市、鄱阳县、新干县、余干县、上栗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和示范县,进贤县李渡镇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大型公建能耗监测和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取得实效,300栋大型公共建筑实现了实时监测。
江西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省461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已全部分解到1841个项目,实行销号管理。全省92个市、县基本完成了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仅2013年,就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393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7.5万立方米,完成投资约33.75亿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制订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和《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开展年度考核,约谈了两个考核不合格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扣减省级污水处理奖励资金约264万元。近3年组织了11次实地督察,下达整改通知书52份。
江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近3年累计完成投资7.6亿元。定期对各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等工作进行调度督察。对全省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加强了监管。南昌市、赣州市2011年和2013年列为全国餐厨垃圾试点城市,项目总投资约1.15亿元,预计今年建成。
截至2013年底,江西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8%。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包括:绿色建筑项目17个,建筑面积约21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892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开展创建国家智慧城市6个,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5所,推广新技术新产品110项。全省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1座,日处理能力315.05万立方米,处理率79.5%。全省有51个市、县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年无害化处理量43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4%。其中22个设市城市年无害化处理量为29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0%。70个县城生活垃圾年无害化处理量为13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41%。江西成为全国第5个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省份。
江苏:绿色建筑创新奖名单出炉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评审和公示工作,公布了10个获奖项目名单。常州市凤凰谷项目获得一等奖,南京市河西新建研发办公楼等4个项目获得二等奖,淮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5个项目获得三等奖。近年来,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成绩显著,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个项目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19个项目获得省级绿色建筑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