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获批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创建城市
时间:2013-11-27 作者:gbcs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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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深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交通运输部批准株洲等22个城市为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创建城市。
株洲创建“公交都市”的主要目标包括:未来五年公交线路总规模达85条,公交线路长度达到1232公里,线网长度为415公里;公交日均出行量达到100万人次以上。新建公交停靠站50座以上,确保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范围内全覆盖;达到100%的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全市常规公交车辆更新和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1131标台以上,绿色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1957.8标台;建立“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长效财政补贴机制。株洲将围绕此目标,构建以“轨道交通为引导、有轨电车为网络、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绿色公共交通结构。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将给予指导和支持,包括支持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支持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支持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支持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等。
第一批“公交都市”的创建城市(15个):深圳、北京、石家庄、太原、大连、哈尔滨、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
第二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22个):天津、保定、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新乡、株洲、广州、柳州、海口、贵阳、兰州、西宁、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