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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快讯】江苏、山东、河南、安徽、新疆、江西
时间:2015-03-06 作者:gbcs 点击:

  江苏:明确今年建设领域十件民生实事

  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该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在会上作了题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工作报告,回顾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的行动方案,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今年建设领域十件民生实事。

  十件实事分别为:一是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8万套,新开工26万套,其中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1万套,超额完成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到2015年末,保障性住房覆盖20%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88%。二是住房公积金支持20万户以上的职工贷款购房。三是完成2万户经济较困难、住房较危险的农村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四是苏北地区全面完成省定“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任务,苏南苏中地区村庄环境维护长效机制全面构建。按照自然村目前的发展现状与潜力,该省住建厅拟将其划分为重点村、特色村和一般自然村3类,重点村要实现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康居村庄”;特色村要保护乡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肌理、自然景观和地域特色,建成“美丽村庄”;一般自然村达到“整洁村庄”标准五是90%以上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收运和处理。六是累计完成城市环境整治项目5.2万个,实现县以上城市数字化城管全覆盖等。七是新增城市绿地5000公顷,新增公园绿地2100公顷,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率达88%。八是全省新增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通水乡镇65个左右,苏北地区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85%以上,苏南、苏中地区实现全覆盖。九是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收集管网2500公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十是全省新增自来水深度处理能力130万立方米/日,处理总能力超过1100万立方米/日。

  周岚强调,要全面完成好今年各项任务,就要坚持转变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建设领域法制建设;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山东:《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月1日施行

  3月1日,《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根据规定,新建高层居住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高层公共建筑每层均应当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并应当设置可以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具体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目前,山东省已有高层建筑2.11万座,其中公共建筑7362座,住宅建筑1.4万余座,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有326座,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

  “高层建筑与一般建筑相比,火险隐患多、人员疏散难、火灾扑救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此,《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保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范围内的地下车库、管道、暗沟等部分,应当能够承载大型消防车辆、装备。

  为加强高层建筑应急逃生措施,《规定》要求新建高层居住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两千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高层公共建筑每层均应当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并应当设置可以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同时,鼓励设置高层建筑固定电动车充电点,充电点与存放区域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标识;鼓励高层居住建筑每户配备灭火器、灭火毯、自救呼吸器和家庭用火灾探测报警器。

  河南:3月施行新版“绿建”评价标准

  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修订的《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通过该省住建厅评审,并于日前批准发布。新标准将于3月1日开始施行。

  此前,该省住建厅出台的相关文件已规定:2015年起,省内政府投资的新立项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郑州市政府也下发了文件规定:2014年12月30日起,郑州市政府投资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标准设计、建造;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4项条件的,应当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参与新标准修订的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筑所所长吴玉杰称,此次修订的亮点首先是引入了分项评分制度。对室外环境、能源利用、施工管理等7类指标,逐项分等级打分,再将7类评分按一定的权重比例累加,总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且每类指标评分不小于40分,才能被分别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其次,引入绿色建筑运行评价。相比设计评价,运行评价要考察“绿色措施”的具体效果,以及施工过程中留下的“绿色足迹”。例如,施工过程中是否环保,是否造成噪音、粉尘污染等都纳入了考察范畴。

  绿色建筑无疑会增加建筑成本,为了鼓励开发商,河南省将对绿色建筑有国家、省、市三级相应的补贴。

  安徽:五河城市规划引领生态环境建设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以城市规划为引领,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显著社会效果。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引领作用。该县结合实施“一城带三区”城市发展规划,加快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步伐,相继完成了绿地系统、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和城市综合交通4项专项规划;完成老城区旧城改造片区、头铺工业区10平方公里核心区两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青年路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大沟景观带总体规划等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头铺镇、沱湖乡、双忠庙镇3个乡镇总体规划和双忠庙刘蔡村等6个美好乡村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初步形成总规、控规、专项规划、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乡镇规划为一体的规划体系。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该县坚持把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扎实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以“生态宜居乡村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的美好乡村建设。现在,该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水乡特色”进一步彰显。

  新疆:富蕴县15个重点项目支撑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新疆自治区富蕴县在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共规划设计了15个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智慧政务、智慧城管与应急指挥、平安城市、智慧社区、智慧环保、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矿山、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边境管控等,建设智慧城市、争取国家试点。

  据了解,富蕴县在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5年到2018年,重点是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基础数据库的整合与应用,搭建城市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工程;第二个阶段从2019—2020年,开展更加深入的应用和普及,进一步化解管理服务瓶颈、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提升产业层次、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建设智慧城市、争取国家试点,对富蕴县来说是一个重大机遇。富蕴县委常委常永宏从六个方面指明了这一重大机遇的内涵。

  “智慧富蕴”是建设富裕富蕴的助推器。有助于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和结构优化,科学合理有序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开发,确保资源集约高效开发,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有助于快速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富蕴县由矿业原料基地向新型产业基地转型。有助于构建有竞争优势的旅游业和休闲娱乐、餐饮服务业、物流业等,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智慧富蕴”是建设高效富蕴的必由之路。有助于在“智慧富蕴”顶层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实现常规工作“流程化”作业,实现政府全部工作流程的信息化支撑,推动全部工作“阳光化”高效运行。有助于通过搭建沟通和服务平台,在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网格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和受理信访的网络平台,推进政府办事网上公开。

  “智慧富蕴”为建设和谐富蕴助力,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可以促进公共资源共享,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助力推进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实现民生优先、共建共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有助于通过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利用地处丝绸之路北通道重点节点的区位优势,把发展外向型经济摆在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拓宽开放领域,提升开放水平,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智慧富蕴”有利于建设绿色富蕴。有助于通过智能感知的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移动通信终端的应用能实现对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卡拉麦里自治区级有蹄类野生动物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控制性保护,防范可能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破坏性开发活动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工程项目建设。加强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管理。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做好工业园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解决烟气脱硫、废水综合利用、尾矿治理等问题。

  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督促矿山企业按照“一控双达标”和环境质量评价要求完成工艺设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防止耕地土质污染;做好大规模牧民定居过程中的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江西:PPP模式推介80个总投资1065亿元项目

  3月3日,江西省2015年第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会上向社会推出项目80个,总投资1065亿元;现场签约项目10个,总投资近54亿元;签约的10个项目中,有两家央企、两家上市公司,以及省属国企、省内和省外民营企业等有代表性的社会资本。

  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陈一星指出,这是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有力举措;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真正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从项目源头上引入公平竞争机制的一项具体行动。

  “乘势而为”——政策引领紧锣密鼓

  PPP,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公私”合作模式。去年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收益角度看,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江西省发改委按照政策引领、统筹谋划、示范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已梳理筛选出一批适用PPP模式且近期可实施的项目,建立了全省PPP项目库,并开展了主动上门推介PPP示范项目、广泛开展PPP调研、举办PPP专题培训等一系列工作。

  “情投意合”——投融资机制创新风光无限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的全过程关系,是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创新投融资机制的重大改革。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董事长齐伟对此深有感触:“早在2009年,江西水投就运作了PPP模式。项目运行过程中,这种模式优势凸显——可以消除传统模式中政府和企业在项目推进上的差异,加快项目推进;可以消除政府与企业的收益差异,实现双方收益共赢,减少招商引资优惠条件无法落地的尴尬;可以增强企业与政府的融合度和信任度,提高政府推进项目的主动性。”

  江西省发改委投资处处长王云刚介绍:“此次推出的80个项目,符合江西省产业政策、适宜市场化运作,涵盖领域广、操作模式多元化、回报机制灵活。既有存量项目,也有增量项目;既有非经营性项目,也有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

  “摩拳擦掌”——引爆一场资本盛宴

  永隆兴业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的吴雅青,这几天十分忙碌。春节长假刚过,他就来到江西,对接宜春市明月山管委会推出的洪江集镇一体化开发项目。这个项目是3月3日发布会上现场签约的总投资最大项目,投资额达16亿元。

  当天的签约现场,江西省发改委与国开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国开行江西省分行行长朱力群表示,作为政府战略的忠实践行者,该行希望通过相关协议的签署,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和主力银行的骨干作用,为PPP项目设计整体的融资方案,创新评审模式,助推项目落地。

  PPP模式,对于政府有什么重要意义?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经济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吴志军指出,一是可以调动社会资本进入一些项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可以引入先进的资本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三是可以改进江西省目前的投融资模式,推动融资创新。

  正在引爆资本盛宴的PPP模式,无疑将在江西发展升级和“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中展现大作为、发挥大作用,期待着这场盛宴的精彩大戏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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