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时间:2012-05-21 作者:admin 点击:

[开发单位] 石门县人民政府
[项目荣誉] 2010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项目概述]
石门县位于湖南北部湘鄂边陲、澧水中游,地处东经110°29′04″—110°32′30″,北纬29°16′—30°08′之间。东接澧县、临澧,南接桃源,西毗鹤峰、桑植,北邻湖北五峰,东北抵湖北松慈,西南与慈利接壤,距省会长沙约290km,距常德市102km,全县行政区域面积为3970km2,素有"湘西北门户"美称。石门县地理位置独特,且公共交通覆盖面广,石门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开展,不仅仅会给本地带来节能、环境、社会、经济效应,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湘西地区起到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湖南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工作推进。
[工作内容]
对石门县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行整体的规划,未来三年,石门县全县计划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达47.54万m2。其中,县37所中小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29.409万m2,将全部推广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为住宿学生提供洗浴生活热水;县20所乡镇卫生医院应用面积达16.214万m2将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医院卫生热水,另外,因3所卫生院周边水源较充足,将进行地表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改造,县中医院新建住院大楼将采用地下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县一栋建筑面积达1.914万m2的新建酒店将采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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